广绿logo
广绿咨询电话

广绿资讯

您的位置:主页 > 广绿资讯 >

东莞VOCs的概念、危害及排放源头-广绿环保

作者: Guanglv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11:01 人气:


21世纪,随着环保理念的渐入人心,空气污染问题备受关注,其中挥发性有机废气、烟气、恶臭气体等对环境的危害最大,治理首当其冲!下面韵广绿保将从废气的概念、危害、源头三个方面为您普及废气相关知识!
 
 一、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概念
 
  VOCS是一大类有机污染物的统称,该类化合物常温下饱和蒸气压大于75Pa,常压下沸点小于250℃。从环境监测的角度来讲,主要包含氧烃类、烃类、氮烃、卤代烃类及硫烃类化合物。此外,VOCS还有以下三种定义:
 
   ①指任何能参加气相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②一般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的任何有机化合物;
 
   ③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定义是:熔点低于室温,沸点范围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
 
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
 
 二、VOCs带来的危害
 
  VOCs是继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之后,又一大空气污染物。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多数VOCs有毒、有恶臭,部分VOCs有致癌作用;如:大气中的某些多环芳烃、芳香胺、树脂化合物、醛和亚硝胺等有害物质对机体有致癌作用或者产生真性瘤作用;某些芳香胺、醛、卤代烷烃及其衍生物、氯乙烯则对有机物有诱变作用。而且,当大气中有几种有毒物质共存时,由于毒性的加和作用,所产生的危害要大得多,如丙酮、丙烯醛和邻苯二甲酸脂,丙酮和酚等。
 
   ②VOCs在阳光照射下,与大气中的氮氧化合物、碳氢化合物等发生光化学反应,生成的光化学烟雾会危害人体健康和农作物生长;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分是过氧乙酞硝酸脂(PAN)、臭氧、酮类及醛类等。它们刺激人们的视觉和呼吸系统,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且危害植物的生长。
 
   ③卤烃类VOCs可破坏大气中臭氧层。
 
 三、VOCs的来源
 
  由于煤、石油、天然气是有机化合物的三大重要来源,因此工业中排放的废气大多来自于煤、石油、天然气的燃烧供能。例如化学品、工业溶剂、聚合物、树脂、油漆、涂料、农药、橡胶、轮胎等行业。
 

首 页 | 关于我们 |环保设备 |环保工程 |工程案例 |环保资质 |广绿资讯 |行业新闻 |人才招聘 |客户留言 |
东莞市广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2016  粤ICP备20035126号
客户服务热线:0769-22229757 传真:0769-22228511 广绿:13829161083
底部图片
微信平台
扫扫关注更多
抖音平台
扫扫关注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