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来检测工厂应该如何应对?
作者: Guanglv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8-09-0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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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没有环保手续没有办,未批先建的话,可能罚款、停产。
2、检查环保“三同时”验收有没有通过,否则属于久投未验,很有可能罚款。
什么叫三同时验收?新环保法有个规定是: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3、污染排放浓度、污染物排放总量,这两个指标有没有超?
如果有指标超了,得找出原因,减下来。
顺便说一下污染物排放总量,它是说排了多少污染物,比如废水,总量是指你们公司排放的重量。而污染排放浓度不一样,它是说污染物里所含有害成分的浓度。
有些工厂以前喜欢玩一个花样,比如排放废水,污染浓度超标了,没法排放,就用清水稀释,检测不超标。但是注意,污染物总量现在控制了,你加清水稀释,就可能导致总量超标。
4、检查在线监测仪,看看数据是否超标。
有规定是,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当及时检修并向环境监察机构报告,必要时应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报送数据。
切记,别对监控数据动手脚,这个查出来,后果很严重。真没必要为了多一些利润,铤而走险。
5、特别要注意,检查污染处理设施,运行还正常吗?
环保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汽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法实施细则等多部法律,对不同的处理设施都有要求,注意认真看。
反正都是规定死了的:污染处理设施,必须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设施的,要报环保部门批准。
6、检查危险废弃物,有没有依法处置,处置是否得当。
比如有没有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物。还有就是,你如果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处理,要检查对方到底有没有经营许可,有没有超出经营许可范围。
7、有没有制定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没有备案,备案后有没有演练。如果没有,可能被处罚。
8、有没有领排污许可证,年度排污申报工作,有没有做好。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有专门的规定,在《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里,对这个都有规定,不是开玩笑
。
9、排污税缴了吗?
今年1月1月起,《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污染物,要征税了,而且是税务部门来征。
10、环境信息公开有没有做好?
这事儿从2015年就有专门的政策,《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就是管这个的。
如果是上市公司,证监会与环保部签署了《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用来督促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
这个环境信息公开,你家厂子旁边的居民也盯着。环保督查组收到的举报案例里,很多都是公众举报,你影响了别人的生存环境,谁能受得了。
痛苦吧,确实痛苦!
而且这种痛苦不是阵痛,不是短暂的,大材研究认为,高强度的环保整治已经持续2年多,后面又规划了一年多时间,高压力度不会减。以前经常出现的污染反弹,可能很难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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