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生态环境十大新闻
作者: Guanglv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9-01-02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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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征询公众、媒体、专家意见,并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广东生态环境微信、《环境》杂志现评出2018年广东生态环境十大新闻。
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要求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
10月22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工作时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同香港、澳门生态环保合作,加强同邻近省份开展污染联防联治协作,补上生态欠账。
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并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将其作为新时代推进广东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
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召开
6月19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在广州召开。会议强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确保三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五年实现生态环境质量较大改善、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广东。会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三、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6月5日至7月5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 “回头看”,并针对固体废物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共向我省交办6077宗群众环境投诉举报件,截至11月22日已累计办结6022宗,办结率达99.09%。10月19日,督察组向广东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针对督察意见,我省已制定全省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单。
四、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发布一号令,开展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行动
12月16日,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发布2018年第1号令——《关于开展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行动的命令》,要求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以广州市珠江西航道鸦岗、深圳-东莞市茅洲河共和村、汕头市练江海门湾桥闸等9个劣Ⅴ类国考断面为重点,开展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专项行动,确保实现2020年水环境质量改善阶段性目标。
省领导负责督导断面达标工作,相关地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中,省委书记负责共和村断面、省长负责海门湾桥闸断面,带头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6月11日至12日,省委书记李希到深圳、东莞调研,现场检查茅洲河污染治理情况,研究推进重点河流治污工作;11月10日,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前往深圳调研,现场督导检查茅洲河流域污染整治情况。10月30日,省长马兴瑞到练江督办,指导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1-11月,茅洲河干流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60.1%,练江干流水质5月以来综合污染指数总体呈下降趋势。
五、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挂牌
10月24日上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新组建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挂牌。新组建的省生态环境厅将省环境保护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省水利厅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省农业厅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等整合。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厅。
六、圆满完成国家三项工作阶段任务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中,我省全力推进生态环保红线划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三项工作。
广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经专家论证、省政府常务会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已上报国务院。纳入生态环境部年度考核范围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925个,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纳入普查对象的64.7万个污染源,已全部完成数据录入。
七、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全省全覆盖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三批进驻广州、深圳、河源等17市,分别开展为期10天或15天环境保护督察,加上此前已督察的4市,实现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省全覆盖。
八、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多部污染防治地方法规
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9月30日,省第十三届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
九、广东环境执法屡获生态环境部表扬
我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月度执行情况多次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1-11月,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66210份,罚没款金额为135.97亿元,其中广东省15.37亿元。广州、东莞、深圳、佛山等地市,位于1-11月全国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位。
十、我省五地被授予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12月12日,生态环境部授予全国45个市县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深圳市罗湖区、深圳市坪山区、深圳市大鹏新区、佛山市顺德区、惠州市龙门县上榜。
再见,2018!
你好,2019!
编辑:东莞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