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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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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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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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碱废气净化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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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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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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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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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尘器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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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六科对洪梅镇开展环境巡查工作,一家废气污染处理设施闲置企业被依法查处。
▲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
当天,执法人员巡查至洪梅镇河东工业区某纤维制品公司厂区附近时,阵阵刺鼻气味扑面而来。凭借工作经验,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并立即深入厂区溯源排查。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厂区内散发出较大的气味,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作进一步检查。
经查,该厂设有滚辊、成型等工序,车间已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但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开启,车间内废气经大功率的排气风扇直接外排。
对此,执法人员迅速固定证据,对该企业未在密闭空间作业、不正常使用废气污染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并联合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该企业。
▲执法人员制作“双笔录”,立案查处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环境治理工作。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处理设施形同虚设这种歪风不可长。下来,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震慑力度,倒逼企业守法合法经营。同时加强督导与服务,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其规范污染防治行为,防范环境风险,提升环境守法意识,提升环境管理能力,改善环境管理绩效,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避免发生环境污染和环保违法行为。
撰稿:莫健锡
来源:东莞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