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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27-3108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与应急科近日联合石碣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的在线监控进行检查,发现一家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异常,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该企业主要从事塑胶地砖的加工生产,已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的滚轮工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的VOCs自动监控设备没有开启。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VOCs自动监控设备的采样管和过滤器均存有积水,从东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调阅监控数据发现其监测数据已有一段时间保持为0。
经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了解到,该企业自行负责运维VOCs自动监控设备后,没有履行运维工作职责,设备出现故障后未按规定将设备故障和数据异常情况汇报至生态环境部门。
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石碣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制作双笔录,并现场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
文章来源转自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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