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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罗县一家具厂未对废气处理排放,被责令停产并罚10万

作者: Guanglv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09:16 人气: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一污染企业连续超标排放废气,还拒不履行环保部门的处罚决定。日前,博罗县环保局对中某家具有限公司依法查处,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据惠州市环保局通报,当事人中某家具有限公司未履行博罗县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金10万元”,拒不停止排放大气污染物,博罗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博罗县公安局法制室处理。

废气处理

1、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投产

今年3月23日,博罗县环监分局执法人员对陈某经营的园洲镇中某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建设,擅自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有喷漆废气排放,粉尘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抽排到外环境。执法人员下达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

5月9日,博罗县环监分局执法人员再次接到群众举报,立即到该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不执行对其下达的责令停止生产命令,执法人员对其废气进行监测。5月10日再次对该公司的废气进行监测。

2、涉嫌触犯《环境保护法》

根据5月9日、5月10日的监测报告,6月8日,博罗县环监分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并对该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环保部门对该公司几次废气采样结果显示,该公司“拒不停止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造成连续超标排放”行为,已涉嫌触犯《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博罗县环保局遂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将该公司移交博罗县公安机关处理。

3、延伸阅读:企业税的缴纳

排放大气和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固体污染物按照排放量确定,而噪声按照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12元;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14元;

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11200元。

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具体数据可以咨询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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